国内交流合作中心
国内交流合作中心是在学校合作发展部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国内交流合作工作的职能机构,立足加强资源统筹、拓宽合作渠道、争取发展资源、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宗旨,统筹谋划并管理国内交流合作日常工作。
主要职责:
一、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国内合作交流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统筹谋划学校对外合作布局;统筹管理并规范全校对外合作事宜,维护学校对外合作各项合法权益。
二、制定国内交流与合作相关规章制度。
三、代表学校开展国内对外交流合作的联络工作,负责校级层面合作项目的接洽工作,组织指导学校二级单位开展国内交流与项目合作。
四、负责学校与地方、企业、高校(院所)、军队及其他社会团体合作协议起草,牵头组织校级合作协议签订工作,并推动合作协议的落实。
五、完成合作发展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